2019年教師資格《幼兒保教知識與能力》每日練習【幼兒園音樂教育的方法】.
2019年教師資格《幼兒保教知識與能力》每日練習【幼兒園音樂教育的方法】
1.教師為主體發(fā)起的音樂活動指導方法
(1)直觀演示的方法
直觀演示的方法是指借助于教師的演唱、演奏、動作表演或一定的圖片、實物,以及幻燈、投影、錄像等直觀性手段,使幼兒獲得清晰的音樂表象,提高其學習興趣,從而優(yōu)化學習效果的一種方法。
(2)運用語言的方法
所謂運用語言的方法,是指音樂活動中的講解、提問、描述、反饋、激勵等諸多以語言為主要教學方法的總稱。
(3)變換角色的方法
變換角色的方法是指教師在音樂教育活動中運用角色身份的變化,對幼兒的活動進行一定的指導。
2.幼兒為主體發(fā)起的音樂活動學習方法
(1)模仿學習的方法
幼兒在音樂活動中通過教師提供的活動范例,在觀察的基礎上模仿并反復練習,最終達到記住并再現(xiàn)某一音樂作品或掌握某一音樂技能。模仿學習的方法一直是幼兒園音樂教育實踐過程中被普遍采用的方法之一。
(2)預知學習的方法
預知學習不是由教師直接向幼兒提供要學習和掌握的知識或技能,讓幼兒進行以模仿為主的接受式學習,而是由教師創(chuàng)設一個問題情境,引導幼兒逐步深入,通過主動的探索性、創(chuàng)造性活動來掌握、發(fā)展甚至重組音樂的作品或材料。
(3)整體感知的方法
整體感知的學習方法提倡在音樂活動中把音樂的部分與整體,歌曲的曲調與歌詞,韻律活動中的音樂與動作,音樂欣賞中的欣賞與表演、創(chuàng)作,音樂的知識技能與音樂的感受力、表現(xiàn)力,以及音樂活動中教師的活動與幼兒的活動等視為一個和諧統(tǒng)一的整體并加以整合。
(4)多感官參與的方法
多感官參與是指在音樂活動中調動幼兒的多種感覺器官(如聽覺、視覺、運動覺等)協(xié)同參與,以更好地豐富和強化幼兒對音樂的感受和理解,體驗并享受音樂藝術的美。